2008年7月2日 星期三

我必守祢的律例;求祢總不要離棄我 詩119:8

現代人對上帝的認識經常流於空洞。我們把上帝想像成一個溺愛兒女的父親,或有求必應的神,這個上帝永遠不改正的錯誤,也從來不要求我們背負人生的十字架。祂傾聽我們的祈禱,並識趣地加以批准;祂只鼓勵我們聽從內心的聲音,卻絕口不提使我們不自在的原委-.....這樣的神只是聖誕老人的翻版,人塑造出來的偶像。

聖經寫著:「上帝說:因為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詩91:14〉不懂得知足常樂的人無法享受救恩;聽不進逆耳忠言的人也難忍主的教導。專心愛主的人在祂面前虛懷若谷,他們用單純的心接受神的感動,他們的情感牽掛著祂,他們的心願與祂契合。他們對主的摯愛,他們為主所用的心思,吸引了祂的注意。他們靠近了主,所以主也靠近他們;他們常常談論主的事情,所以主也紀念他們。

耶穌即將與門徒分離時,對他們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這絕非聖經中的創舉。早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上帝就藉著摩西告訴他們:「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祂是上帝,是信實的上帝;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申7:9〉愛不是一種口號;愛尋找表達的渠道,愛尊重對方的心願。

耶穌自己的實踐了這種精神。為著愛,祂「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儀式。」〈腓2:7〉為著愛,祂甚至忍受罪人的頂撞〈來12:3〉。因此,祂期待我們以同樣的愛回應祂,遵守上帝的誡命,就是向祂表明,我們珍惜祂的愛;奉行上帝的道,就是向祂承諾,我們接受祂周全的安排。無論是主動的表白或是被動的接受,都需要信仰的勇氣,讓對方難以推辭的勇氣。然後,我們才能心安理得地向祂祈求。

親愛的主,願祢保守我的心,使我遵行祢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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