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

希伯來書查經


更美、更全備的祭

9:1-28

地上和天上的聖所
9:1 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
9:2 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裏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
9:3 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
9:4 有金香爐(爐:或譯壇),有包金的約櫃,櫃裏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
9:5 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施恩:原文是蔽罪)座。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
9:6 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 神的禮。

9:7 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

作者在9:1-7先帶領我們去回顧舊約時代的帳幕,作者稱之為上帝所設立的前約。

以色列的帳幕是一個便於攜帶﹑呈帳篷模樣,以色列人在曠野安營時,把帳幕立在營的中央。十二支派在帳幕的四圍安營,每一邊有三個支派(民數記2章)。因此,在曠野的聖所是他們生活

敬拜的中心。這裏是處理罪的地方。

走進帳幕,首先會看到被白色細麻幔子四周圍繞的院子。院子的面積是150呎 x 75呎,內有燔祭壇﹑洗濯盆和會幕。帳幕的四周有高7呎半的細麻帷子團團環繞。

一個敬拜者在進入院子之際,立即映入眼簾的是銅製的燔祭壇(7呎半 x 7呎半)。每日的動物獻祭就在這裏進行。獻某些祭物時,敬拜者(包括祭司)按手在祭牲的頭上,以表示祭物蒙神悅納,可以為獻祭者贖罪(利1:4)。獻上祭牲表示祭品為有罪的敬拜者(或多個敬拜者) 替死。在大多數的獻祭中,獻上祭物之後,祭司便把祭牲的某些部分燒在祭壇上。一般人不能逾越院子的範圍,只有祭司才可以進入聖所。因此,普通人必須透過祭司接觸神。

院子的第二個器具是洗濯盆,祭司在那裏先把手腳洗淨才進入帳幕。不洗乾淨的祭司會招致死亡(出30:20 – 21)。惟有那些象徵性地潔淨了的人才能來到神的面前。

古猶太人敬拜的中心地點是會幕,一個闊15呎長45呎呈帳篷樣式的建築物,由三層幔子覆蓋。第一層分隔間(從裏面觀看)用漂亮的藍色 ﹑紫色﹑朱紅色線編織而成(26:1)。其他在外的兩層由動物的毛皮所製,用以保護內部。裏面的牆壁由幔子形成。豎板用金子包裹,有銀造的座子作底板(26:15 – 30;36:20 – 34)。

帳幕中的會幕由兩層組成,各層之間有幔子隔開。同會幕的內部一樣,裏面一層的幔子也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織成(26:31)。

第一層分隔間是聖所,有三個陳設:(1)一個由精金錘鍊﹑巧奪天工的燈臺,燈臺上有七個燈盞(25:31 – 40);(2)用金包裹的桌子,上面有十二個陳設餅(一個代表一支派);(3)香壇,也是用金包裹的(30:1 – 10)。只有祭司才可進入聖所從事每日的崇事。


9:8 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

9:1 – 7先比較地上聖所的兩層分隔間,但9:8起開始比較天上和地上

的兩個聖所。換言之,9:1-7由集中討論空間的關係(第一和第二層的地上聖

所),9:8-28進而突顯時間的關係(第一個地上聖所和之後的第二個天上聖所)


9:9 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

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

地上聖幕是一個比喻或者一個預表,不是真像,它不能叫人完全(9節)

9:8-9頭一層帳幕應譯成”頭一個帳幕”才合乎前後文的意思,所以這二節可

意譯如下:

【聖靈藉摩西所建的聖所和禮儀指明,只要頭一個帳幕,也就是地上的帳幕

其功能仍在,進入天上聖所的路就還未開通;地上的聖所並不能潔淨人的

罪、除去人的罪疚感。它只是一個比喻或預表,指向天上的真聖所及其獻祭,

是真正能提供決定性潔淨的。】


9:10 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

興的時候為止。

前約,也就是地上聖所的禮拜條例是在新的命定來到之前被立的(10節)


9:11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

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

來9:11開始討論基督的祭司職任在「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也就是天上的聖所中解決罪的功效。

頭九章經文討論了兩個約﹑兩個聖所﹑及兩個祭司職任,當中凡是與基督

有關的均比藉著利未制度得到的更美。現在由來9:11 – 14開始,本書信

介紹兩個祭,一個不能除罪,一個能夠除罪(13 – 14節)。


9:12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

罪的事。

耶穌的血,也就是耶穌的祭有永遠贖罪的功效


9:13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

身體潔淨,

祭司的祭只可潔淨表面,不能除罪,不能洗淨心靈,因為上帝創造這

前祭(若用前祭來說明是指前約,現代人可能比較容易明白)的原意本不是

為了作真正的潔淨,它們只不過是「預表」,為解明即將來臨的基督的工

作而設(9:9;10:1)。


9: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嗎?

耶穌的祭能夠除罪,基督的工作有淨化或者潔淨的功效,這在希伯來書開

頭的幾節就已經是重要主題。我們在來1:3讀到,耶穌「洗淨了人的罪,

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在羅馬書,稱義是說明救恩的主要隱喻(在律法上被算為義,免於律法上的

罪債);在希伯來書,救恩的重要隱喻則是污穢的罪被洗淨(Johnsson,

Defilement)。

死行一方面

導致死亡的行為,罪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2:1);另

一方面,死行指無助於清潔罪污的行為,亞當意圖拿無花果樹的葉子掩飾

罪行就是死行,他這行為於事無補;今天我們當中某些人想藉著做好事﹑

捐款﹑或者做好人來平息罪的良心譴責,但在救恩的面前,這一切都是死

行。同樣的情況也許還可以應用在本書信的第一群讀者身上,他們很想重

返猶太人的獻祭制度,他們如此行就是為了影兒而放棄本物的真像(10:

1),他們努力的結果將會是死行。


9:15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過去的罪得救贖;未來蒙應許有永遠的產業
9:16 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遺命:原文與約字同)的人死了;
9:17 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嗎?
9:18 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約、遺命(遺囑)原文同一字,作者指出死與約的關係,藉此帶進血及祭的主

題。

9:19 因為摩西當日照著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
9:20 「這血就是上帝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9:21 他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
9:22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以血為祭﹑以血立約﹑以血成就約的應許(包括赦罪和救恩),一概被基督教承接下來。故此,耶穌在設立聖餐時告訴門徒:「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可14:24;比較林前11:25;10:16)。血除了和立約有關之外,新約聖經一向把基督的血(祂在十字架上替我們受死)與新的約所應許要實現的救贖(讀來9:12)緊扣在一起

基督獻己為祭除掉了罪
9:23 照著天上樣式做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9:24 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

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 神面前;

當基督進入天上聖所「為我們顯在神面前」(24節),祂就取代了利未會幕

和地上祭司的職事。
9:25 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所,
9:26 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

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基督不是兩手空空站在神面前。相反,祂在加略山獻上自己。只有在「把

自己獻為祭」之後,祂才「為我們顯在神面前」,「好除掉罪」(24﹑26節)。

這幾節經文包含了幾個重要的思想。一個是基督的祭確實有效地對付了

罪。年復一年,祭司獻上利未祭物,這一事實暗示了他們沒有把罪解決掉。

若有,獻祭早就結束了。基督的祭與別的祭不同之處就在於此。那是「只一次」的祭,永遠毋須重複。一次獻祭就夠了!一次獻祭就提供了解決方法!

*

希伯來書一再使用被翻譯為「只一次」這個詞,這是有原因的。這字所隱含的意義,對於理解希伯來書的信息十分關鍵。讓我們來看看含有這個詞的幾段經文:7:27;9:12;9:26;9:28;10:10;

Hapax通常被翻譯為「一次」或「只一次」


這字意指:

(1)一件獨特的事件——一件不重複發生的事件

(2)一件終極的事件——一件永遠有效的事件

(3)一件包括一切的事件——一件為了全人類的事件

(4)一件決定性的事件——一件把問題徹底解決的事件

*

基督的祭便是這樣的一件事,它是hapax(只一次)的。


本書信的立場再明白不過了,基督的祭蘊藏著一股決定性的氣氛,這祭只一次便解決了罪,是處理天上和地上罪污的辦法。倘若污穢具有宇宙的層面,照樣,神在基督裏的解決辦法也延及宇宙的層面。祂獻的祭是最全備的。


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9: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這祭成就了甚麼?根據來9:23 – 28,它成就了兩件事情。第一件是除掉

了罪(9:26) ;基督一次獻上的祭所成就的第二件事,是為祂的再來鋪路。(2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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