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馬太福音18:21-35)
彼得曾到基督面前來提出個問題︰“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猶太的教師們將饒恕人的次數限于三次。彼得照他對基督教訓所有的認識,想把限度放寬到七次,這個數目是表明完全的意思。但基督教訓我們饒恕人不可厭煩。他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于是他說明了饒恕應當以什么為根據,以及懷著不饒恕人的精神所有的危險。在比喻中,他論到一個王如何對待那些辦理他國家政務的臣仆。其中有些官吏經手巨額公款。在王檢查他們如何處理這些款項時,有一個被帶到王面前的人,他的帳上顯明虧空主人一筆巨款,達一千萬兩銀子之多。他既無法償還,王便根據當時的習尚,下令將他和他所有的都變賣了來清償這筆債。那驚惶的臣仆就俯伏在他腳前懇求“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仆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仆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于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為要充分描述這事,比喻中提出了一些細節,但與其中屬靈的意義並不完全吻合,故不可因這些細節而轉移注意力。我們應多注意其主要真理。
王所賜的寬恕,代表上帝對一切罪惡的赦免。那動慈心免了仆人之債的王乃代表基督。人因犯法,已被定罪,無法自救,因此基督到世間來,以人性掩蓋了他的神性,並舍了生命,以義的代替不義的。他為我們的罪獻上了自己,並將他的寶血所換來的赦免白白地賜給眾人。“因他有慈愛,有豐盛的救恩。”(詩130:7)
這是我們當向一切與我們同做罪人的人施予慈憐的原由。“上帝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約壹4:11)基督說︰“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舍去。”(太10:8)
在比喻中,欠債的人既請求延期,並答應說:“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王就收回成命,免了他一切的債。他隨后很快就有機會效法那饒恕他之主人的榜樣。他出去時,就遇見一個同做仆人的,這人欠他一筆很小的數目。他所免了的債是一千萬兩銀子,而這個債戶只欠他十兩銀子。可是這個大蒙憐恤的人卻以一種完全不同的態度來對待他的同伴。他的債戶向他所求的與他向王所求的是一樣的話,可是結果卻完全不同。那才蒙赦免的人並沒有同情和憐恤人的心,沒有用那向他所施的恩典去對待他的同伴。他不介意那要他寬容的請求。這忘恩負義之仆人所牢記的就是別人所欠他的一點銀子。他向那人索取他所認為該還的全部債款,並向那人施用了一種處罰,正是國王因恩待他而不忍心加在他身上的。
今日表現這種精神的人真不少啊﹗那債戶向債主請求憐恤時,他對自己債額的巨大沒有正確的認識。他沒有體會到自己的可憐無助。他還妄想能解救自己呢﹗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照樣,有很多人希望借自己的好行為贏得上帝的眷愛。他們根本不認識自己的無能,他們不接受上帝的恩典為一種白白得來的好處,卻想在自以為義的生活中建立自己。他們自己的心並不因罪而傷痛自卑,對待別人卻嚴酷且毫無寬恕之心。雖然他們得罪上帝的地方比起弟兄得罪他們的地方猶如一千萬兩銀子與十兩銀子相比--一百萬與一之比,但他們竟敢不饒恕別人的過錯。
比喻中的主人把不憐恤人的債戶叫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耶穌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了。”凡不肯饒恕人的,就是放棄了他自己得蒙赦免的希望。
可是比喻的教訓不可誤用。上帝對我們的恩免,並不減少我們順從他的義務。照樣,我們對同胞寬恕的精神並不減少合法債務的權利。基督在教訓門徒的禱告中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這並不是說為了求自己的罪得蒙赦免,我們不可向欠我們債的人討債。如果他們真的不能償還,即使是因為他們不善于理財,也不可將他們下在監裡壓迫、甚或苦待他們,但這比喻並不教我們鼓勵人偷懶。上帝宣告︰“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帖后3:10)主並不希望勞碌工作的人去養活閑懶分子。有許多人竟浪費時間不愛勞動,因而招致貧乏缺少。如果放任這類有過失的人不改正,別人對他們的接濟就等于將財富放進有漏洞的錢囊裡。但也有一種出于不得已的貧窮,我們應對這等不幸的人表示溫情和慈悲。我們應當看待別人,如同我們自己落在同樣境遇中希望得到人的款待一樣。
聖靈借使徒保羅吩咐我們說︰“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么勸勉,愛心有什么安慰,聖靈有什么交通,心中有什么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1-5)
然而,罪惡卻是不可輕看的。主曾吩咐我們不可縱容弟兄犯罪。他說︰“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路17:3)必須稱罪為罪,而且必須坦率地向犯罪的人指出來。
保羅受聖靈感動,囑咐提摩太說︰“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后4:2)他又寫信給提多說︰“因為有許多人不服約束,說虛空話欺哄人……所以,你要嚴嚴地責備他們,使他們在真道上純全無疵。”(多1:10-13)
基督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証,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18:15-17)
我們的主教訓我們在基督徒之間的糾紛應當在教會裡面解決。這些糾紛不應該向那些不敬畏上帝的人剖露。如果一個基督徒被弟兄得罪了,他不應將這事在法庭上申訴于不信主的人面前。他當照基督的教訓去做,不要為自己報仇,乃當設法挽救弟兄。上帝必能保護凡敬愛他之人的利益。因此我們要憑信心將自己的案子交給那憑公義施行審判的主。
犯錯的人會一再犯錯,事后又承認錯誤,以致受害的人感覺厭煩,而認為饒恕的次數已經夠多了。但救主明確告訴我們,應如何對待犯錯誤的人︰“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路17:3)不要看他不值得你的信任而和他疏遠。“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6:1)
你的弟兄若犯了錯誤,就要饒恕他們。當他們向你認錯的時候,你不可說︰我認為他們還不夠謙虛;我想他們並沒有悔悟之意。你有什么權利論斷他們呢?難道你能測透人心嗎?經上記著︰“他若懊悔,就饒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路17:3,4)而且不止七次,乃是七十個七次,正如上帝饒恕你一樣。
我們所有的都是從上帝白賜的恩典中得來的。新約的恩典命定我們做兒女的身分。在救主裡面的恩典成就了我們的救贖、我們的重生以及我們的高升,使我們與基督同做后嗣。因此,我們也當向別人表現這同樣的恩典。
不要使犯錯誤的人灰心。不可容許法利賽人的苛刻攙入,以致傷害了你的弟兄。不可在心思意念中生出苦毒的蔑視。不可在言語上表露絲毫輕視的意味。如果你說一句出于私心的話,或抱一種冷淡的態度,或表示懷疑不信,可能會造成一個人的滅亡。他正需要一位懷有“長兄”般惻隱之心的弟兄來感化他的血肉之心。要使他感覺到有同情的手緊緊地握住他,以溫柔的低聲說道︰我們來禱告吧﹗上帝必使你們雙方都獲得豐盛的經驗。祈禱能使我們互相團結,並與上帝聯合;祈禱能使耶穌來到我們身旁,給予昏迷困惑的人以新生的力量去戰勝世界、肉體和魔鬼;祈禱能擊退撒但的進攻。
當一個人轉臉不看人的缺點而仰望耶穌時,他的品格就必發生一種神聖的變化。基督的靈要在人心中營運,使人的心按照他的形象改變。所以你要努力高舉耶穌,要讓心靈的眼睛轉向那“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當你進行這種工作時,要記得:“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雅5:20)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6:15)誰也不能使不饒恕人的精神辯明為正當的。不憐恤人的人,就此顯示自己與上帝赦罪之恩無分。在上帝的寬恕之下,犯罪之人的心要被吸引去就近那無限慈愛的寬大心懷。上帝慈悲的恩澤要流入罪人心中,並要從他那裡再轉流給別人。凡與基督之恩典有分的人,必能表現基督在他自己高貴的生活中所顯示的柔和與憐憫。反之,“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8:9)他既與上帝疏遠,只配永遠與他隔離了。
這人固然也曾一度得蒙饒恕,但他那不憐恤人的精神顯明他正在棄絕上帝赦罪之愛。他使自己與上帝隔離,又回到那原來未蒙饒恕之前的景況中了。他已經否定了自己的悔改,所以他仍要擔負自己的罪,猶如他未曾悔改一樣。
這比喻的偉大教訓在于上帝的慈愛和人的冷酷相對照,事實上,上帝赦罪之愛應作為我們饒恕人的標準。“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我們得蒙饒恕,並非因為我們饒恕了人,乃是照著我們恕人之量而定。一切的赦免,固然是基于我們所不配得的上帝的愛,但我們待人的態度卻顯明我們是否已將那愛學到手。因此基督說︰“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么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給你們。”(太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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