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閱讀] 天路


第二十四篇 沒有穿禮服
(根據:太22:1-14)

  婚禮禮服的比喻向我們闡明一項至關重要的教訓。婚禮象征人性與神性的聯合;婚禮禮服象征一切被認為有資格參赴婚禮之人所必須具備的品格。

  這比喻正如大筵席的比喻一樣,說明福音的邀請被猶太人拒絕以及恩召被傳到外邦。可是這比喻進一步說明那些拒絕邀請之人對主人的更甚的侮辱,以及隨之而來的更可怕的刑罰。赴筵的邀請乃發自一位君王,是出于一位具有頒布命令之權的主;而且這邀請給人以無上的光榮。可惜這光榮不被人重視。王的權威反而被藐視了。先前家主的邀請不過被認為是無關重要的,可是這次王的邀請卻遭到侮辱與兇殺。他們輕蔑地對待他的僕人,凌辱他們,甚至殺害他們。

  那位家主見自己的邀請被人輕視,便宣布先被邀請的人沒一個得以嘗他的筵席。但對藐視那王的人,他不但下令不準他們赴宴,而且“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

  兩個比喻都為筵席找到了賓客,只是第二個比喻說明凡來赴席的人必須事先有所準備。凡疏忽這項準備的人都要被丟在外邊。“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于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赴筵的邀請這時已由基督的門徒發出了。我們的主先派十二使徒,以後差七十人宣布上帝的國近了,並勸人悔改信福音。可是這個呼召無人理睬。那些被請的人沒來赴席。後來僕人們又被派出去說:“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這是在基督被釘十字架之後傳給猶太民族的信息。但這個自命為上帝選民的民族竟拒絕了那借聖靈的能力傳給他們的福音。許多人以最輕慢的態度拒絕之。其他人則因救恩的賜與──因榮耀之主願意饒恕他們拒絕他的罪──而激怒,遂轉而加害于宣傳這信息的人。于是教會“大遭逼迫”(徒8:1),許多男女信徒被下在監裡,還有些主的使者,如司提反和雅各,竟被殺害。

  猶太人就這樣肯定了他們對于上帝恩典的拒絕。基督在比喻中預先說明這事的結果。那王就“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這個判決終于在耶路撒冷的毀滅與民族的分散時臨到猶太人身上了。

  第三次赴席的邀請象征福音傳給外邦人。王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

  王的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可見那是一批混雜的群眾。其中有人對婚筵主人的看法並不比那些拒絕邀請的人好多少。前一等被請的人認為不值得為赴王筵犧牲屬世的利益。而這些接受邀請的人中,有一些是只顧自己利益的人。他們來,是要享受一次口福,並不是存心要尊敬國王。

  及至王來觀看賓客時,各人的真相顯露出來了。原來王為每位賓客預備了一件禮服。這是王的恩賜。賓客穿了禮服,就表示他敬重筵席的主人。但有一個人卻穿著他普通市民的衣服,不肯遵王命做準備。他不屑穿上那用重價為他預備的禮服。因此,他侮辱了他的主。對王所問的“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他無言可答。他已定了自己的罪。于是王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

  王視察赴宴的賓客是象征審判的工作。參赴福音筵席的賓客就是一切自稱是侍奉上帝的人,他們的名字已經寫在生命冊上。可是凡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並非都是真正的門徒。在頒發最後賞賜之前,必須先決定誰配承受義人的基業。這個問題在基督駕著天雲第二次降臨之前必須確定,因為當他復臨時,他也要帶他的賞賜來,“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2)因此在他降臨之前,各人所行之事的真情實況都已確定,同時也必按每個跟隨基督之人的行為分配他的賞賜。

  這種查案審判的工作,乃是當人還住在地上的時候在天庭進行的。凡自稱是相信上帝之人的生活都要受到上帝的審查。人人都要根據天上案卷的記錄受審查;各人的命運也必根據他的行為作出永久的決定。

  比喻中的禮服,象征那真正跟從基督之人的純潔無瑕的品格。教會要“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聖經》說“這細麻衣是聖徒所行的義。”(啟19:8;弗5:27)也就是基督的義,就是他自己那無瑕疵的品德,要借著信心分賜與凡接受他為個人救主的人。

  當初上帝將我們的始祖安置在聖潔的伊甸園時,他們所穿的就是這潔白無罪的外袍。他們乃是在與上帝的旨意完全相符的景況中生活著。他們所有熱切的愛情都是獻給他們天父的。那時這對聖潔的夫婦身上煥發著柔美的光,即上帝的光輝。這光明的外袍象征他們屬天的、聖潔無罪的靈性衣袍。倘若他們永遠效忠于上帝,這光明的外衣也就要永遠覆庇他們。可惜,在罪惡入侵之後,他們便與上帝斷絕了關系,那環繞他們的光輝也就從此消失了。他們既赤身露體,自覺羞愧,便設法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成裙子來代替天上的外袍遮身。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