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路加福音16:19-31)
基督在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說明人們決定自己永遠的命運乃在今生。在寬容時期中,上帝的恩典是賜給每個人的。但人若因自私享樂的生活而浪費自己的機會,便使自己與永生隔絕。以后再沒有寬容期給他們了。他們已經自愿在上帝與自己之間劃定了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
這個比喻將不信靠上帝的富人和信靠上帝的窮人作個對照。基督說明︰時候將到,這兩等人的地位要互相調換。那些缺乏屬世的財物卻信靠上帝並能忍受苦難的人,將得到的尊榮超過那在世上有最高地位卻未獻身給上帝的人。
基督說︰“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
財主並不屬于不義的法官所代表的那等人,因為那法官竟公然宣稱自己是“不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的”。這個財主承認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他也沒有虐待那個討飯的拉撒路,或因討厭他常在眼前而趕他走。只要這可憐而又討嫌的人能在財主進門時看看他,就得點安慰,財主也就讓他留在那裡。但他對于這個受苦弟兄的需要卻毫不在意。
那時並沒有醫院可以將病患送去治療。患病的和貧窮的需要引起那受主托以財富之人的注意,方可得到幫助與同情。那討飯的和財主的情形正是如此。拉撒路正是極需幫助,因為他既沒有朋友,又無家可歸,還缺少金錢和食物。但這個財主卻讓他日日如此地處在這種境況中,而自己一切的需要全獲得滿足。這富足有余、很可以解除同胞痛苦的人,正像今日許多人所做的一樣,只知為自己而活。
現今在我們的身邊有很多飢寒交迫、無家可歸的人,我們疏忽以財物濟助這些窮苦的人,就必擔負罪債,將來終有一日我們要害怕應付的。一切貪婪都被斥為與拜偶像的罪同等。一切自私的放縱,在上帝看來都是可憎的。
上帝既委派那財主做他財物的管家,他就有責任顧念到類似這乞丐的人。已有吩咐發出︰“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6:5),並“要愛人如己”(利19:18)。那財主原是個猶太人,而且熟悉上帝的命令。但他忘記了自己將要為主所委托他的財物和能力作交代。主的恩惠豐富地降在他身上,但他卻自私地用來尊榮自己,並沒有尊榮那造他的主。他的責任是按他財富的數量去為人類造福。這是主的吩咐,可是那財主並沒有想到他對上帝所應盡的義務。他債款給人時,總要為他所放的債收回利息;但上帝所貸給他的財物,他並沒有付出一點利息。他具有學識與才干,但沒有加以善用。他忘記了自己將要向上帝交代,而只知盡情尋歡取樂。他周遭的事物、他日常的娛樂以及他友伴的稱揚和諂媚,都供他私自享受。他因全神貫注于同朋友交際,而喪盡了在上帝恩愛的服務上與他合作的責任感。他有機會明白《聖經》並實行其中的教訓,可是他所揀選的愛好宴樂的社交占據了他的光陰,使他忘掉永生的上帝。
到了一天,這兩個人的光景起了變化。那窮人一天天地受苦,但他始終耐心而不發怨言地忍受著。時限一到,他死了,埋葬了。雖然沒有人為他哀哭,但他在苦難中的忍耐卻為基督作了見証;他已經忍受他信心的考驗,而且在他死的時候,被描述為如同是被天使帶到亞伯拉罕的懷裡。
拉撒路代表那信靠基督的窮苦人。到號筒吹響的時候,凡在墳墓裡的要聽見基督的聲音就出來領受賞賜,因他們對上帝的信心不只是理論,而是現實。
“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在這個比喻中,基督用當時一般人的見地來教訓他們。當時聽基督講道的眾人中,有許多相信人死后與複活之前的一段時期是有知覺的。救主明了他們的見解,所以他拿他們這種先入之見作為材料,來構成他的比喻,借此闡明重要的真理。他向聽眾舉起一面鏡子,讓他們可以看出自己與上帝的關系究竟如何。他采用了當時流行的見解來表達他要向大家強調的真理︰人的價值不在于他的財產多少,因為人一切所有的都不過是主借給他的。人若妄用這些恩賜,他便要降到比最貧苦而能敬愛並信靠上帝之人更低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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